10月17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怒江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怒江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怒江州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显着提升。四县(市)政府所在地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5%。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监测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率100%,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州主要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均为优。全州境内三大水系15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III类,断面水功能区划达标率100%,全州境内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均达到或好于Ⅱ类,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州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4个城市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90%以上;全州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除泸水市外,3个城市均达标。全州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较好,城市强度等级均为二级;四县(市)生态质量指数均大于等于70,生态质量指数现状均为一类,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高、人类干扰强度低、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结构完整、系统稳定、生态功能完善,生态质量基本稳定。
发布会上,怒江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就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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