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庄河法院从2022年5月19日起至8月31日在庄河域内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活动。
2018年12月,郝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4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郝某总是以“等几天就给”为借口拖延不还。2019年6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郝某于2019年8月前分四笔付清王某借款。调解文书生效后,郝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4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郝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应法律文书,并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既没有还款行动,随后更是不接电话、不回微信,执行干警、申请执行人均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执行工作一度受阻。2021年10月,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已终本结案,但执行干警并未因此放弃,在办理新案件的同时,不忘已结旧案,一直保持与申请执行人的联系。在锲而不舍地努力下,执行干警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对其严厉释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表示将履行全部案款。
庄河法院从未放弃任何执行案件,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用尽用好执行措施,将原本“执行不能”的案件,化为“执行可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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