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忙时分,大家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但交通安全更加的不能忽视,往往一次小疏忽,就会造成大事故。
2022年10月07日17时26分,元某某在神池县小神县43公里50米实施拖拉机载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决定处以200元罚款。
由于农用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配备车厢载人的条件,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的条件。
此外,农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有些车辆机械老化,缺乏保养,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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