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23时许,乌海市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对一辆黑色越野车例行检查时,该车司机刚一打开车窗,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司机高某主动承认自己喝了酒,可接下来高某却语出惊人:,属于饮酒后驾驶车辆。民警让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男子称以前有驾驶证,但是因为交通肇事被吊销了。
在询问中得知,当晚,高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自己喝了3瓶啤酒。准备回家时,有驾驶证而且没喝酒的妻子要求开车,但是高某认为妻子驾驶技术不好,晚上开车不安全,感觉自己没事,便执意开车,没想到被交警查住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高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共处罚款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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