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过程中,发现多名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曾因卵巢黄体破裂、尖锐湿疣等多种疾病在台江区多家医疗机构就诊。
而接诊医生在诊断其为未成年人生殖器或隐私部位遭受非正常损伤、没有法定代理人陪同就诊的情况下,未予以了解情况,且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上述未成年人继续被犯罪分子等人控制进行卖淫活动。
台江区检察院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的医师进行处罚,并建议对辖区医院、妇幼保健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及其责任人进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法律意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惩处了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涉案8名医师。同时,采取座谈会、法治宣讲、签订责任状、典型案例学习培训等形式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广泛的宣传。
此外,台江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九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了台江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同机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据了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律层面确认了强制报告制度,对加强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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