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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hónɡ)氮(dàn)这是不是真相?

时间: 2024-01-12 08:06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六部门发布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措施,进一步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和水平。

  《献血法》自1998年施行以来,我国全面建立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25年来,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踊跃捐献血液,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人次持续增长,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无偿捐献。

  做好评优评先考核工作。要将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工作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比等评优评先活动考核内容。建议在评优评先考核中,对无偿献血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优先考虑。

  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规定,定期组织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表彰对无偿献血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可继续按要求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

  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单位表扬奖励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献血法》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应当组织动员和鼓励相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充分宣传无偿献血优秀单位的先进事迹,对团体献血组织动员较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鼓励各地推进“三免”政策。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献血者可按照当地政策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鼓励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献血者少跑路。目前,28个省份已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医院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已实现的省份要继续落实落细政策要求,未实现的省份要抓紧推进,争取早日落地。

  鼓励青年群体参与无偿献血。针对青年群体特点,组织开展个性化主题献血活动,增加献血活动趣味性,提升青年群体关注度。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同时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制定激励政策,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青年群体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主动性。

  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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