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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两宅”要收回吗?农民要知晓“一个原则、两项措施”

时间: 2022-09-30 17:06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而如今,虽然说进城买房的人多了,但由于过去多占、超占的因素,农村的宅基地依旧短缺,很多村民想回到自己的老家盖房也没有宅基地可批。

  如今,为了控制宅基地的规模和违规乱占的现象,我国也开始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深化改革,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以来,我们只看到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有一些和宅基地相关的规定。

  也导致许多村民因为户口限制,无法分配到宅基地建房,家庭成员多,居住面积少的家庭也一直在派出所和土地管理部门来回跑腿。

  这几年,分户申请宅基地这个问题也陷入了死循环,一些村民干脆就放弃了,等待后续政策有什么变化,再申请。

  那么问题来了,农村已经全面落实了“一户一宅”政策,确权登记工作也提出除了因继承形成的情况之外。

  拥有多宅的农户只能确权登记一处,多余的只作登记处理,不颁发证书,那么这些登记录入管理平台的宅基地且是一户多宅的情况,今后会不会收回呢?

  大家都知道,过去的农村,的确有很多村民是因为各种原因形成一户多宅或一户两宅的,对于自然形成的一户多宅,现在国家也不追究了,毕竟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强制收回村民也会有意见,因此,在宅基地实施改革之后,我国也提出了这个原则,只要是村民合法继承之后形成一户两宅的,村集体不得以各种名义违法收回农民合法继承或取得的宅基地。

  所以,在农村地区,那些因为继承而变成一户两宅的村民也不用担心了,今后在确权登记的时候也可以合法确权,并且颁发证书。

  至于那些不是因为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现在也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落实一些引导鼓励政策,其中有两项措施也在许多地方试点推行。

  这样做既可以解决因一户多宅,造成农房、宅基地闲置的情况出现,同时也可以满足个别村民的建房用地需求。

  但老房子闲置不住的,村里会组织开展引导政策,让这些闲置的农房退出,村里给予适当补贴,拆除闲置废弃的老房子,宅基地收回利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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