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标签 | 邮箱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惠州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东莞 中山
潮州 揭阳 肇庆 茂名
广东经济 广东资源 广东旅游
数字广东 广东扶持 广东基金
广东科技 招商引资 企业风采
广东文化 广东风采
广东故事 广东人物
特色品牌 政策法规
今天: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清远 >

关于引(yǐn)人(rén)入(rù)胜(shèng)网友怎么看?

时间: 2024-09-08 07:43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岗位由考调单位编报,考调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1.红河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乡镇的省属、州属单位);

  2.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新聘用南部六县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

  3. 符合考试调动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的,为1993年9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为1988年9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以下的,为1983年9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以下的,为1978年9月以后出生;

  6.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蒙自市振兴路1号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工作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缩减考调人数,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4日上午11:00前到考调单位完成改报)。

  打印准考证后,如发现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及岗位等信息有误,请主动向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报告(联系电线),并于考试开始前到考点考务办进行勘误登记。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和医疗卫生类。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0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考试调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试调动人数3:1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考试调动计划数不足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调动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关键词:

栏目列表

社会新闻

更多>>

精彩阅读

更多>>

点击排行

更多>>

特色资源

更多>>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招贤纳士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