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男子一男子通过微信向他人转发传播淫秽视频260多部,获利28.3元,被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并依法判决,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违法所得28.3元依法上缴国库,法院将该案件公示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同情被告人杨某,也有人表示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河南焦作一名52岁男子杨某利用自己的渠道下载淫秽视频并转发牟利,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杨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张某等人出售了260多部淫秽视频部,并从中牟利28.3元。是的就是28.3元而非28.3万元,这可真是利薄风险大的一个生意啊!
宁海县法院开出了一张“限期缓刑券”,被告人杨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法院认为杨某利用网络向他人贩卖淫秽物品,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法院指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违法所得28.3元也被依法上缴国库。这个案件再次提醒大家,在互联网时代,违法犯罪的行为随时都可能被揭穿,绝对不是“为所欲为”的天下。
专业人士提醒,转发淫秽视频也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喜欢浏览小网站和转发小视频的朋友们要小心了!不要因为一时的爽快而惹上麻烦,这个行为可是会“刑”的哦!记住,传播淫秽内容也是违法的,别以为只是在朋友圈转发一下就没事了!
评论区网友们炸开了锅,对于杨某的违法行为有人同情,也有人表示咎由自取,大家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需要提醒的是,贩卖淫秽视频属于违法行为,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请多关注一些正能量的内容,远离淫秽视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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