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平泉法院“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就迎来了新的挑战。近日,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两省的食用菌大棚租赁矛盾纠纷,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沟通,成功化解了这起跨地域的行业矛盾,为2025年的工作赢得了漂亮的“开门红”。
吴某光、吴某标作为浙江省的菇农,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遇,不远千里、拖家带口的来到被誉为“食用菌之乡”的平泉市。2023年年中,吴某光、吴某标满怀期待,与平泉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香菇园区租赁协议》,约定以租赁该种植合作社大棚的方式养殖香菇。
签订合同后,为了方便自己行走,吴某光、吴某标就将大棚附近的土路用渣土垫高,但是这给后续退棚埋下了隐患。由于平泉地处北方,作为浙江人的吴某光、吴某标从未想到南北方冬季的温度差异如此之大,面对在寒风中已经接菌的菌棒,吴某光、吴某标不知所措。为了方便种植、更好的获取租棚收益,吴某光、吴某标在菌棚旁边自行建设了2间小房,又与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合作购买了取暖炉。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向吴某光、吴某标提供了遮盖菌棚的塑料布,并以总价20000.00元的价格向其收取了押金。
租赁期满后,吴某光、吴某标要求平泉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退回押金,合作社认为二人在租赁期间菌棚内所垫渣土尚未清理,租赁期满后废弃菌棒没有清除,吴某光、吴某标自建的2间小房、购买取暖炉问题也未协商一致,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吴某光、吴某标遂找到“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寻求帮助。
“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法官李晓华、特邀调解员吕景东知晓后,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倾听意见、详细了解纠纷情况,深挖矛盾根源。
“菌棚是耕地,不是临时用地,你们垫渣土为将来土地复耕必然会造成影响,菌棒每年都要上架,不清除废弃菌棒不仅会影响其他租户的生产,同时也会污染新菌棒”。
“吴某光、吴某标从浙江到平泉租棚种植香菇,之所以千里迢迢前来投资,是相信平泉作为菌之都的信誉和潜力,你作为东道主应有的担当和信誉”。
经过多方努力和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解决了押金退还等纠纷问题。此次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当地的食用菌产业和谐发展树立了典范。
“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菇农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食用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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