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标签 | 邮箱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惠州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东莞 中山
潮州 揭阳 肇庆 茂名
广东经济 广东资源 广东旅游
数字广东 广东扶持 广东基金
广东科技 招商引资 企业风采
广东文化 广东风采
广东故事 广东人物
特色品牌 政策法规
今天: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潮州 >

恶霸冷少别吻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时间: 2023-01-16 20:49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563 次

  无事生非,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没事找事。比如一个人走在街上,就看另外一个人不顺眼,上去就打,他就是一种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行为。

  小题大做则不一样,是指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扩大冲突。比如本来是一个非常小的事情,却故意扩大矛盾。

  根据第26条的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需要处5~10日拘留;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

  而根据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具有从重情节的,处10~15日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任何规定规定必须得构成什么样的伤情,比如说必须构成轻微伤,才会予以治安处罚。

  只不过如果只是治安违法行为的话,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了,根据第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就可以不予处罚了。

  另外,如果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无需构成轻伤的后果,只要扰乱了社会秩序,就可以直接构成寻衅滋事罪。

  简单的来说,就是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不可能构成伤残;构成轻伤或者重伤的,有可能构成伤残。但是这种情况下,并不能赔偿上述两项费用。

(责任编辑:admin)

关键词:

栏目列表

社会新闻

更多>>

精彩阅读

更多>>

点击排行

更多>>

特色资源

更多>>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招贤纳士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