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管公房,是指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代表市政府直接管理的通过没收、代管、信托、国家经租以及国有资产划转、购置、调换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但不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解放了,胜利啦!”1949年9月19日,在百姓们的欢呼声中,漳州迎来了解放。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漳州,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军管会根据无产阶级专政的政策,发布命令:接管敌伪财产和外国人在华的房屋。据清查清估的外国人财产登记表记载:有美国籍美孚公司、美国归正教会、寻源中学、养正小学、育贤小学、进德女子中学、崇正中学、接官亭礼拜堂及其姑娘楼、协和医院等外国人的房屋。还有征收和代管逃亡在外的国民党政府人员的房屋,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公产房屋等。
当时共接管下房屋1069间,占地面积752.94亩。后来这些房屋,根据龙溪专员公署【53】龙署字第019号文件指示,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核准,正式办理划拨手续,发给使用证,划拨给市区的机关、部队、学校、粮站、党群团体免租使用,统称为“拨用产”,由各单位使用及维修养护。
1950年,漳州市人民政府财粮科设置地政股,继续清理接收东坂后礼拜堂、天主堂、芳华横路的福音堂、东铺头礼拜堂等。清理后分别交给基督教会“三自革新爱国运动委员会”作为生产自救及礼拜活动场所,免租使用和管理。同年,又接收开明人士蔡竹禅移交的原漳龙汽车公司的房屋和一切财产,采取对口接管的办法,清估后,移交给省运输总站漳州汽车运输分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继续经营和管理。
1951年,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城市房地产总登记处开展对全市区房地产权总登记和征收契税工作。根据代管房地产情况的《总结报告》记载:经过分段逐座审查,核对契证和检查结果,应没收清理转为公产的有69起,其中有炮仔街9号、11号被人隐匿十多年的公有产业2座。瑞京路70号,前杨知县作为衙役的住房1座。还有无人掌管的会馆、贤馆、书田公业等6起,无人管理的祠堂10起,应继续代管的房屋185起。具体门牌的号数、姓名专案立册上报。其中包括汉奸及逃亡外地国民党政府人员的无主产业6起,地主多余的产业15起和失掌的无主产业35起,证据不完全的怀疑产业33起。这些各类性质的房屋总共4.42万平方米,由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给房地产公司管理收租。
时至1953年,为了保障海外侨产和人民群众的房屋的合法权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53】府财字第799号文件精神,开展华侨私人房屋的信托业务工作。文件规定了“侨房信托自愿,退托自由”的原则。为了让信托的房主自愿选择、乐意接受,采取了全权委托(即包维修管理、定租、收租和纳税)和半信托(只管收租和管理,维修和定租要征求房主同意)两种托管形式,任信托房主自愿选择,与管理部门办理信托房屋合同书,每季结算租金一次,除开支管理费10%、房地产税18%和维修等之外,剩余租金结付给房主。据统计,先后有56个华侨业主和外地的房主自愿信托房管部门管理房屋198座,建筑面积2.38万平方米,分别租给370户居民及单位使用,每年收入租金1.99万元。
五十年代房管部门经管的房屋分为“公房”“代管房”和“信托房”三大类,共620座(处),面积6.8万平方米,全年租金收入5.7万元。
备注:芗城区城区公办小学目前还有北京小学、洋坪小学、大同小学、桃林小学、坑头小学等5所公办小学未搜集到,欢迎粉丝们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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